大家都知道,危險品運輸是一種獨特運輸,應選用專業的專業人員和車輛運輸。不但對運輸企業、司機和車子有明確的規定,并且對危險品的包裝也有明確的要求?!禛危險品按照其風險水平分成一、二、三類。
其中一種包裝風險高,包裝抗壓強度規定較大。二類包裝是貨品中等水平風險,包裝抗壓強度要求嚴格。三類包裝風險低,包裝抗壓強度規定一般。
鋰電池是九種危險品,必須二次包裝,即包裝強度大。2019年11月,國內航空運輸研究會(IATA)2020年公運輸標準(IATADGR61th)修訂后的具體內容匯總。運輸研究會將危險品運輸標準升級為第60版,對鋰電池運輸影響很大。
較先,鋰電池或鋰電池生產商和后面商務必自2020年1月1日起給予其服務項目UN38.3檢測概述表明。
UN38.三是聯合國組織危險品運輸專業制訂的《聯合國組織危險品運輸實驗及標準手冊》第三部分38. 3.鋰電池運輸前,一定要進行高仿真模擬、高低溫循環、振動、應力℃外短路故障、應力、過充電實驗、強制性充放電實驗,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性。假如鋰電池及設備未安裝在一起,每一個包裝有超出24個電池芯或12個充電電池,則必須通過1個.2米隨意跌落試驗。
鋰電池運輸的前提條件要符合現行標準所規定的規定UN38.3.合乎新國際空運風險所規定的檢驗報告和證實(DGR)、國際性危規(IMDG)貨品運輸標準鑒定證明必需時要并且有1份.2m跌落匯報。一般不少人在做電池的時候特別非常容易保證UN38.3和MSDS搞混或稱之為同一驗證。實際上,MSDS有機化學安全性技術說明書,即鋰電池成份及應急處置文檔,UN38.三是鋰電池的檢測服務。
第二,含鋰金屬電池和鋰電池的組合鋰電池務必分給UN 3090或UN 3091(鋰電池組是聯合國編號的第九類危險品UN3090,UN3091)Section II適度限制時間。
第三,新版本鋰電池運輸標識互換老版鋰電池運作標識,要求鋰電池運輸規格型號。鋰電池較少規格120 mm X 110 mm,實際操作標識必須要有紅色邊框,總寬不低于5mm。
第四,增強了勸阻鋰電池貨品和風險貨品隔離新規:標識(UN3480, PI965 Section IA or IB)鋰電池和鋰金屬電池(UN3090, PI968 Section IA or IB)不可以第一類爆炸品和第二類爆炸品.1類可燃氣體,3類易燃氣體,4類.易燃固體1類,第5類.在同一外包裝中包裝同一氧化物的風險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