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N38.3指聯合國組織風險性貨品運輸專家教授**編寫的試驗和標準手冊(Manual of Tests and Criteria)鋰電池檢測38.3.制成品鋰電池或含鋰電池的工業設備運輸必須38.第三節標準的各種(除非你有起始點責任人相關部門的批準文檔),鋰電池也要外包裝盒件1.2m跌落試驗可以根據非限制性物件運輸。
鉛酸電池是一種可充電電池,UN38.3認證鋰電池不完整適用鉛酸電池,應該根據鉛酸電池的規格型號開展區別。假如鉛酸電池必須進行一定的運輸活動,能夠對系統進行一定的評估和匯報。
震動、壓力差、55℃液漏試驗是鉛酸電池運輸規范的一系列試驗。運輸促進會制訂的《危險品規范》(IATA DGR)全部含鋰電池錳酸鋰電池的鉛酸電池試驗,運輸判定為第八類危險品,UN編號2794;假如鉛酸電池不符合實際震動和壓力差進行或55℃液漏試驗,運輸判定為第八類危險品,UN編號2800;鉛酸電池持續三次檢測,可鑒別為非管束物件。